第四百三十九章 初遇罗飞-《天神荒芜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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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火光很大,顿时很温暖。

    罗飞却走到我跟前,拿起我的书包,就把我的书和本子全部倒在火堆中,那火光顿时猛烈无比。

    他还魔性般跟我说:“做什么作业,没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烧,去烧你们班的,去烧你自己的。”

    我气得站起,提起凳子要去砸他。

    他笑着跑了,并说:“前两天冷,我的书就烧光了。”

    我见他那笑靥如花的脸,气愤之余又很讨喜。不过在他转身走的时候,我把手中的凳子丢了出去,而他身手敏捷,踩着桌子就带着篮球队的人跑了。

    对他,我从不手软。

    因为那是他从小到大,教我的。

    就像他去年总跟别人说,“我婆娘的暴脾气,都是我从小给她培养的,既然培养了,就得自己承受。”

    这一生,我不会无缘无故发脾气。

    好吧,只源于小学六年级的上学期,为了代表全镇十个小学去参加乒乓球比赛,某个月的下午,我都会从我们小学骑自行车前往他们小学参加练习。

    那是中心校教学大楼的最左侧的活动室。

    我第一次进去时,我表叔王斌就跟我说:“这里几百个红双喜的兵乓球,都是才买的。”

    我看着橙色和白色的乒乓球,好惊讶。那可是3块钱一个的乒乓球啊,瞬间感觉中心校好富有。

    那张蓝色的乒乓桌,也是崭新。可我却并未用他们准备的乒乓球拍,反而要了我哥哥的长手把的“红双喜”——因为我喜欢用我哥哥的东西。

    就连用他自己做的风筝去参加“放飞比赛”,我都能得第一名。得了第一名后,我的心情不错,还写了篇长长的作文,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。

    我从绵阳去农村上幼儿园时,就看见技校的大哥哥们在“赵地主”的园子里玩乒乓球,很是羡慕。

    而那雕梁画栋的木楼是舞厅,我幼儿园时就去过了——那时候父母在厂里上班,没人管我。

    尽管父母说,在街上的馆子随便吃饭,可我都宁愿饿着肚子,不敢赊账。

    后来父亲又专门带我去幼儿园前的罗婆婆开的小吃店,当着我面跟罗婆婆说:“以后秦琴上学就在这吃饭,我每个月来结账。”

    罗婆婆笑着说:“直接来吃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可是,我却没有去。

    他很无奈,又过了段时间,带我去更前面些的花园馆子(当时最好的饭馆),跟老板打招呼让我去那里吃饭。

    可是,我依然不进去吃,除非他带我,才前往。

    后来花园馆子在对面修了一个玫瑰园,而我和父亲在月季花开的时候,穿着在绵阳买的孔雀蓝的背带裤,拍了一张合影。

    他那天,戴着天然茶晶的太阳镜。

    我不自己去吃饭,他拿我没办法,于是让幼儿园的陈老师放学后带我,等到他下班为止。

    于是我跟最漂亮的陈老师走上了老师们练习跳舞的“赵地主的小洋楼”。

    当她用钥匙打开那扇门,并打开电源时,里面挂着的旋转的彩灯,射出让我为之倾倒的迷离之光。

    很漂亮!

    后来,我听母亲提过你名字的那年,我四嬢便带了个舞厅用的彩灯到我家楼下,等我放学做完作业,婶娘们便兴致勃勃的教我跳交谊舞。

    当关了家里的所有电源,只开圆球的电源,顿时漆黑的夜晚里有五彩斑斓的灯光萦绕。

    记得母亲说,“你家的墙壁有墙裙”,我却不觉得怎样——仿佛我不知道自己喜欢怎样的居住环境。

    我很笨,总学不会四嬢教的“二十一步”,更不会她说的“伦巴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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