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二章 一封长信3-《天神荒芜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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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要培养一个优秀的小孩,第一得有和睦的家庭氛围;第二得有能以身作则的父母。

    而我算不上合格的母亲,我害怕分离。

    若真的在某天让我放手,还不如现在放手。

    曾在某一时刻,我大声的叫嚣着指责过一位长辈,“没有哪个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去送死!”

    可是时隔不久,在一次关于心理测试的忠诚游戏中,我却残忍的决定了我儿子的命运。

    我很不解,为何我会如此的铁石心肠。

    就如我常说:国,大于家。

    对不起,我爱我儿子,我知道他也明白我爱他。他依然记得他三个月大时,我教他的那可以同我相认的动作。

    一生为国的人?

    呵呵,想想是否很荒诞。

    图什么?

    为什么?

    可是,我却那样选择了。

    他长得很可爱,但是我拒绝再去看他一眼。

    我害怕我终有不舍,会因溺爱害了他的未来。

    艰苦,才是磨练人的必备环境,不是吗?

    更何况,我也是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的。

    所谓的忠诚,那是对祖国的忠诚。

    所谓的忠诚,那是要感恩图报,要学会雪中送炭。

    有些人,也许就是孽缘,错过就是错过,不能在一起,便是不能在一起。

    在爱情中,是否能遇到跟自己三观吻合的人呢?

    是否会有人觉得我太过残忍呢?

    我从不对他人残忍,除了对我自己。我可以忍受自己的所有相思和情感,只想身边的人成为自认为最理想的模样。

    可是我呢,我想要成为什么样子的自己?

    我要怎样的未来呢?

    谁可以告诉我呢?

    一直觉得自己不够好,想要变得更好,才配得上他。

    于是多年不愿社交的自己,才又一次踏出房门,想要学习新技能,好为王小蛮的书能改编而努力。

    可我错了,他早就提醒过我,人只能做一件事儿:要么坚持写书,要么改编剧本拍电影。

    跟他一起生活挺惬意的,一块儿码字,一块儿玩游戏,很是规律的生活——也是我喜欢的作息时间。

    有段时间,我都比他早起,看了新闻后,将当天的重点新闻选出来发给他,然后再睡觉,等十点半左右才开始一起在快乐码字开房码字。

    那样的日子过了不久时间,就遇到小问题,我给他发的消息,居然跑到龙叔的对话框中。

    于是他带我去了大神码字。

    在大神码字的拼字楼,他吃饭的时间段,郭敬明总跟我码字速度不分上下,好几天都排在一起。

    再后来我跟王小蛮闹了点小别扭,我赌气回了我们站的小黑屋,跟组里的人一起码字。那会儿魔术师挺厉害的,每天万字加,而我要达到他的速度,睡眠时间更少了。

    最记忆犹新的是陈希良,我拐他去快乐码字开房的时候,他时速总是六千加,让人望尘莫及。

    啊啊啊,反正男生们啊,都很超级厉害的样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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